近日,县社保局完成了2018年度参保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调整工作.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调整标准是根据参保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进行确定的,支缴率在80%-120%之间的按本行业基准费率缴费;小于80%或大于120%的,则在本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下浮或上浮. 据统计,今年总共调整了589家参保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其中下浮单位421家,上浮单位168家.从2018年2月份开始,这些单位工伤保险费将按新的费率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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