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领取人员的管理,切实保障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将对2018年度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的资格进行认证.
认证对象包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长期待遇人员.这些个人或单位可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或到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合肥市工伤保险伤残津贴、护理费领取人员资格认证表》、《合肥市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领取抚恤金资格认证表》,交由长期待遇领取人员填写、并由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工作机构等单位盖章后,报送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务必于6月30日前将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认证表报送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逾期未按规定办理工伤待遇资格认证的,停发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对永久或暂时失去领取待遇资格的,参保单位要及时向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并办理停止发放待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