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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伤保险费率下调

  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按国家统一规定,我市日前再次降低工伤保险征缴费率,从今年5月1日起,市本级、东海县和赣榆区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费率基础上统一下调50%,灌云县和灌南县维持原费率不变.预计2018年将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负5000余万元,其中市本级减负3700万元.
  作为社保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险"之一,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工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当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医疗救助和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人社部自2015年以来,先后4次降低或者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并于近日发出通知将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期限再延续一年,其中,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保持八类费率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含)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
  市人社局社保征缴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此次市本级、东海县和赣榆区工伤保险费率统一下调了50%,灌云县和灌南县维持原费率不变.同时,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予以下调,一类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1%、0.2%、0.35%、0.45%、0.55%、0.65%、0.8%、0.95%;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费率由原2‰下调为1‰."全市工伤保险平均基准费率下降至0.38%,预计2018年将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负5000余万元,其中市本级减负3700万元."该负责人还表示,此次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不会降低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