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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中山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根据《中山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7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预计我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将由0.48%下降至0.35%,进一步为企业减负.
  根据测算,自2016年至今,在实施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浮动费率的政策叠加之下,与原固定费率1%相比,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负2.8亿元.
   《办法》第五条规定了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档次,除一类行业分三个档次外,二至八类行业均分为五个档次.值得注意的是,一类行业不实施下浮的原因在于,行业的工伤风险较低,行业基准费率仅为0.2%,已属较低水平."在供给侧改革期间,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只降不升."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陈彦表示,这意味着,参照上一个自然年度情况,按要求工伤保险费率将升高的用人单位,在供给侧改革期间将不作调升.
  另外,陈彦告诉记者,根据数据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用人单位共13多万家,参保人数约150万人.其中,90%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