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市出台了做好工伤预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临沂市工伤预防工作,不断完善我市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发生.
据了解,工伤预防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和储备金留存的前提下,工伤预防费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3%,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工伤预防工作需要,将工伤预防费列入下年度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预算.
工伤预防费主要用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宣传,主要用于工伤保险政策、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知识等宣传;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预防培训,主要用于参保职工及相关管理人员工伤事故预防知识、技能、案例和相关政策等培训的支出.
按要求,市人社部门将同财政、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根据产业结构、重点行业、工伤事故伤害、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企业、工种、岗位等情况,确定本市工伤预防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今后3-5年,新旧动能转换和高风险行业以及煤矿开采、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为我市工伤预防重点领域,重点领域可根据运行情况和国家、山东省有关要求适时调整.
按要求,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等社会组织根据工伤预防重点领域,提出下年度拟开展的工伤预防项目,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每年8月,市属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各县区属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向本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据悉,各级人社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行业协会或大中型企业工伤预防项目的申报情况,会同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行业协会或大中型企业承训能力进行评估,采取组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聘请相关专家的办法组织实施.根据评估情况,统筹考虑工伤预防项目的轻重缓急和工伤预防费预算编制情况,确定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工伤预防实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