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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进行了调整,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在现有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长244元、224元、204元、191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在现有发放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0元. 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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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增强企业活力,我区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工伤保险费率进行阶段性降低20%. 近年来,我区工伤保险基金运行良好,稳中有降.随着企业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工伤发生率呈下降态势,无重大和群体性工伤事故.截至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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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起,我县对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进行了调整. 费率浮动是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影响工伤保险的主要要素,经综合评定后,按照一定的规范对参保单位实名制参保和按建设项目参保执行的行业风险费率进行浮动的机制.根据《南通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县社会保险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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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按国家统一规定,我市日前再次降低工伤保险征缴费率,从今年5月1日起,市本级、东海县和赣榆区工伤保险费率在现行费率基础上统一下调50%,灌云县和灌南县维持原费率不变.预计2018年将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负5000余万元,其中市本级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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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全省要加大付费方式改革力度,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要按规定实行按单元、病种付费,由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落实生育保险政策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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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无锡出台《关于工伤保险参保生效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参保生效时间规定:从2018年4月1日起,用人单位新录用人员从办理参保手续的次日为工伤保险参保生效日期.这一规定将有效规范工伤保险参保行为,防范工伤事故发生后当月再行参保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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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文件要求,我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标准已于2017年12月调整并补发到位,合计调整补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1000余人,补发金额121.1万元. 此次调整分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两部分.普遍调整上,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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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7月份开始,该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进行调整.从12月份开始,相关的发放将执行新的标准,同时补发7月份至11月份的待遇差额. 据悉,近期,无锡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对全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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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调整了2017年度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对象为:2017年6月30日前已纳入我市工伤保险管理,并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调整项目分为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伤残津贴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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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苏州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调整办法已经正式发布,一至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都将提高,昆山市也参照执行. 凡在今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不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