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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伤保险

  •   日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起,长春市工伤保险费率将在现行基础上下调50%,该政策持续至2021年4月30日。此次费率调整预计将为...
  •   日前,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持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5月1日起,长春市工伤保险费率将在现行基础上下调50%,该政策持续至2021年4月30日。此次费率调整预计将为...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我省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本次调整和确定范围包括2018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吉林省从2019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本次调整和确定范围包括2018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
  •   近日长春市人社局和长春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长春市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验率的通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长春市工伤保险实际情况,决...
  •   近日省社保局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各省直参保单位今后要严格按照降费率后的应缴金额缴费,不得多缴多存,多缴纳的保费冲抵下月医保费或办理退费.  根据省社保局《通知》要求,各省直参保单位打印2018年11月份征缴通知单后应仔细核对参保人...
  •   近日,吉林省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对工伤人员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提升幅度为近年来最大,这也是吉林连续第六年提升工伤人员待遇标准.  调整待遇的范围是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
  •   近日,我省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工伤人员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提升幅度为近年来最大,全省工伤人员的获得感随之大幅提升,这也是我省连续第六年提升工伤人员待遇标准.  《通知》规定,凡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
  •   近日,吉林省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工伤人员待遇标准进行了调整,提升幅度为近年来最大,全省工伤人员的获得感随之大幅提升,这也是吉林省连续第六年提升工伤人员待遇标准.  调整待遇的范围是2017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
  •   从2017年12月8日起执行工伤事故网上登记备案.  据悉,按照国家人社部对工伤事故进行备案的要求,长春医保在门户网站开发了"工伤登记"(工伤事故网上备案)功能,要求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48小时内,到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门户网站"工伤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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