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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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从2020年1月1日起,兰州市对企事业单位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水平进行调整。 调整范围包括: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发生工伤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企业工伤人员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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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企事业单位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待遇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上调全市企事业单位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水平,并要求各项待遇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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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计划从2018年起,在全市开展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活动,争取利用三年时间,确保包括小微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制度内的法定单位和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据悉,自《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兰州市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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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启动会上,省社会保险事业治理局和省人民病院、兰州大学第一病院等八家定点医疗机构签署了《省直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 名职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笼盖范围,标志着我省工伤保险轨制改革取得新的重要进展,实现从轨制上对所有职业人群的全笼盖。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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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甘肃省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为: 第一部分: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上述金额的计算依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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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兰州市医保局获悉,兰州市劳动保障部门确定了14家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严格按规定缴费 各统筹地区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准施行的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以及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单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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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兰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7项政策惠及农民工的切身利益。 该《意见》规定,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不论雇佣具有本市户籍,还是不具有本市户籍的农民工,均应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足额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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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公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将要实施的《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对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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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我省日前出台了《甘肃省工伤保险缴费率浮动管理办法》,用人单位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确定工伤保险缴费率,每2年浮动一次,调整时间为当年的7月1日。这意味着,安全生产抓得好、职工工伤事故少的单位,可以少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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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出台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意见,规定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雇用的农民工,均应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据兰州晨报1月4日报道,兰州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兰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今后,兰州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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