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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基本养老保险和医保参保范围

  水上人家签订安置协议后60日内可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或养老保障费用的可享受50%财政补助……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符合条件的上岸安置船民、渔民纳入市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确保让船民、渔民享受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好政策。
  缴费享受优待———一次性缴费的可享50%补助据了解,水上人家签订安置协议后60日内,可以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城区人社局负责统一为符合条件的水上人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水上人家按年龄段划分为三类人员,即签订安置协议时,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的;男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以上人员按规定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养老保障费用,可以享受50%的财政补助,个人负担余下的50%。
  以第一类人员为例,一次性缴纳签订安置协议后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签订安置协议时上年度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为20%。
  例:某男40岁,今年12月20日签订安置协议,则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34178元 (2011年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缴费基数)×20%×15年=61520.4元。其中:财政补助50%(即30760.2元),个人承担50%(即30760.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