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我市2012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年终结转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12月31日18时至2013年1月2日6时,暂停本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网上办事业务及12333电话咨询服务)、医疗费结算36小时。 在此期间,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应以现金形式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结算,并可在系统恢复后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市民卡)、《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医疗费收据原件以及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等,到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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