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离职后社保怎么办?
至今我在现单位工作满了1年,现在怀孕已4个月,为了养胎我准备辞职,请问我现在辞职的话我的生育保险还能报销吗?(在原单位也已交了3年半,共交了4年半,期间未间断)以后我的社保能不能自己缴纳?要在什么地方交?需要什么资料?每年需要交多少?
提问者:@茜茜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离职后社保怎么办”问题的咨询!
一、《关于调整市城区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宜劳社发[2009]7号)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6个月不足12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3、上述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不计算补缴时间,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后开始正常足额缴费时起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生育保险是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8%统一缴纳,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您若从单位辞职,职工与用人单位一旦终止劳动关系,职工个人将不能缴纳生育保险费,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6731157。
二、您从单位辞职,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额医疗保险费。
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医疗保险费时,持《职工医疗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证》、《就业失业登记证》、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厅17、18号窗口(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办理缴费核定,持《审核单》到地税局缴费即可(以后可直接到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缴费)。
续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证》或《社会保障卡》以及足够资金,直接到三峡农行城区各营业网点办理缴费。
您可按以下缴费档次和标准自行选择缴费(此标准的执行时间截止2012年6月30日):
(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元)
年缴费基数22670元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标准 年缴费标准
一档 60% 1134 20% 226.80 2721.60
二档 70% 1322 264.40 3172.80
三档 80% 1511 302.20 3626.40
四档 90% 1700 340.00 4080.00
五档 100% 1889 377.80 4533.60
六档 150% 2834 566.80 6801.60
七档 200% 3778 755.60 9067.20
八档 250% 4723 944.60 11335.20
九档 300% 5668 1133.60 13603.20
(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元)
月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月缴费标准 年缴费标准
1889 9% 170.01 2040.12
4.8%(一经选定,至法定退休年龄不得更改) 90.67 1088.04
(三)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7.00元/月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灵活就业人员管理科,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6755132 6756862。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万事顺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