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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医保管理机构可试点成立

  广东正在研究成立专门的医保管理机构,对职工医保、城镇医保、新农村合作医疗以及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进行统一管理和服务,从而加快实现城乡医保一体化。这是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政协有关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制度的重点提案督办会上获悉的。
  专门医保管理机构可试点成立今年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省劳动保障厅副厅长林王平《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让广东人民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被定为省政协重点提案。
  提案指出,目前的医保经办机构是1998年建立职工医保时设立的,但现在医保经办机构不但要承担2007万职工医保的管理,还要承担527万居民医保,2109万工伤保险和660万生育保险的管理。经办人员严重超负荷,有的地区已达1∶20万。这种状况难以保证服务质量,也难以满足新发展的需要,已成为制约医保发展的“瓶颈”。林王平指出,要实施近一亿人口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整合资源,设立专门的医疗保险机构迫在眉睫。“可先在珠三角试点成立专门医保管理机构,从而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她建议道。
  对此,劳保厅医保处处长夏青表示,目前全省经办人员与服务对象的比例已达1∶2.9万,是全国1∶4000的6倍多。其中广州1∶11万,深圳更高达1∶20万。现在全省只有韶关有专门的医保机构,其他市、县都没有,管理机构比较分散,管理成本偏高。进行一体化管理,将有利于政策的协调和降低成本。
  医保管理操作系统可试点统一林王平还建议,加大投入,加强医保信息化建设。她说,有的地方等不及统一的医保管理操作系统,经济好的就自己开发,经济欠发达的就只能手工操作,上门收钱。这样加大了管理风险,不利于医保基金的安全。
  对此,承办该提案的省劳保厅、卫生厅、财政厅和省编办昨日对答复(征求意见稿)展开了讨论。答复(征求意见稿)汇合了各个部门的初步意见,其中指出,有条件地区可实施城乡医保一体化管理。可分步实施,先在珠三角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试行整合管理资源。
  另外,目前正在研究讨论成立专门医疗保险管理机构,拟成立省医疗保险管理局,隶属劳保部门,负责职工医保、城镇医保、新农合以及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管理服务工作。统一管理城乡医疗保险,从而统一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全民医保。据林王平透露,目前湛江已在研究设立专门医保机构试点。
  昨日的座谈会上,省编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成立专门医保机构以及省医保管理局等措施,目前尚在研究之中,还未最后定论。但目前几个保险各成一块,浪费资源,不利于办事,成立专门的社保管理机构可以节省资源,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