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远县全力贯彻社会保障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各项社保补助提标政策,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城乡一体化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增加到1867.96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70元。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2015年,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301人,在职职工参保人数5700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8187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100%、210.0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765人,征缴收入372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126%;
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793人、12890人、8552人,都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征缴收入分别为382万元、391万元、279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7%、110%、198%;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05703人,征缴78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3.07%和10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