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临泽县社保局针对社会保险工作特点和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环节,严格执行“三严格七不准”规定,切实加强对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
严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坚决做到不准社会保险经办人员私自或与他人串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拆借、套取社会保险基金;不准违反法律规定私自扩大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使用范围。
严格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严格遵守社保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坚持落实内控制度,推进逐级授权、逐级审查和分段分岗专人负责制。严格规定每项保险具体经办人员在工作中不准弄虚作假,违规为超龄、虚假身份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准擅自扩大社会保险待遇发放范围,增减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变更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标准;不准虚列、虚报、虚增支付项目,或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欺诈手段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严格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在严格落实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资料准确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并科学设置信息系统用户权限。具体经办人员都能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不准伪造、篡改、擅自销毁参保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资料;不准违规外泄各类业务信息和重要数据,确保了参保人员的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