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分别参保41.06万人、34.69万人、34.30万人、30.35万人、21.9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26万人,综合参保率97.42%、保费续缴率94.09%。
据介绍,去年以来,我市人社部门通过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建立数据互通、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社会保险待遇也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00元,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20元。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按时完成,总体增长6.5%左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办服务在全省率先启动,新老制度平稳过渡。此外,在全省率先开发医保智能费用审核和定点药店视频监控系统。落实“同舟计划”,实施公务员工伤保险。在全省率先出台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办法、建立工伤认定法律援助制度和劳动能力直接鉴定绿色通道。全市组织工伤认定1597起、劳动能力鉴定1000件。
记者了解到,2017年,我市将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将分别达到42万人、35万人和23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续缴率稳定在90%以上。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间的接续政策,畅通人员流动机制。深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新老制度平稳衔接。同时,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按照“一户不少、一人不丢、一项不差”的原则,开展入户调查登记核对,建立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并适时动态更新。认真执行《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情况审核和养老保障金发放工作。推进工伤康复试点、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直接结算等工作。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稳步提高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强化基金征缴。落实社保基金预算和监督举报制度,实时监控和防范各项基金资金风险,确保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