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至6月30日,济宁市人社部门将在全市开展社会保险集中全面稽核工作。其中,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是此次稽核的重要内容。
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主要稽核内容为:依法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的情况进行稽核,发现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将及时查处;稽核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查找是否存在隐瞒不报和应保未保问题,督促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参保缴费,维护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由于用人单位工资支出总额及其职工个人工资收入是社会保险费计费的重要依据,因此,在稽核用人单位的工资账目时,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规定执行;对欠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稽核,及时督促参保单位清欠。
本次稽核工作还囊括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的内容。其中,稽核的重点是社会保险待遇的领取资格及标准。今年主要稽核领取养老保险金人员认证生存状况及冒领暂停情况,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工伤认定、伤残津贴及工亡遗属抚恤金情况,新增失业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领失业金情况,新增生育保险待遇人员领取生育津贴及起止时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