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问题,肃南县社保局强化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三大保险”工作,采取三项举措精准发力,全面推动养老健康服务业加速发展。
一是经济保障打基础。目前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983人,参保率达到95%,2016年征缴收入1146.5万元,现有退休(职)人员974人(包含家属工373人)。对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模式,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采取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的方式,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社保局按月划拨养老金,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养老保险相应管理服务。
二是医疗保障促健康。2016年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231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286人,基金征缴收入2232万元,报销医疗费用1376万元。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城镇职工还可以享受13种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城镇居民可享受4种特殊门诊补助和大病保险费用补偿,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此外,对市内发生的急重危伤病身份不明、无责任承担机构和无力支付医疗费患者予以紧急救治医疗费用补助,切实建成医疗保险补助的最后一道防线,形成了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
三是服务保障抓管理。加强与发改、民政、卫计和乡镇等部门单位的协调沟通,建成肃南县养老健康服务业协同推进机制。社保部门在确保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待遇的基础上,积极引导乡镇、社区服务机构规范养老社会化管理,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探索医保个账支付养老服务、健身服务等项目费用,使个账资金不再局限于看病吃药;协调民政部门为低保户等家庭及时拨付养老、医疗保险相关补助资金,确保其基本社会保险权益。试点村集体收入转移代缴居民养老保险费,通过集体缴费带动个人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