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1月1日起,咸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待遇将通过社保卡发放.同时,也将使用社保卡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各项业务.
目前,咸阳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已经完成业务系统的升级改造,系统将会提供相应的功能对已经制好社保卡的待遇人员自动匹配银行账号,将待遇发放到社保卡;未制好社保卡的待遇人员需等第三代社保卡制好后,使用三代卡进行发放,在此期间仍使用原渠道进行待遇发放.新的待遇享受人员如未制社保卡,可前往各县市区社保卡窗口进行申请制卡,社保卡自助设备将在12月22日之前发放到各县市区社保卡窗口,即可立即制卡.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等个人权益查询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市民可以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下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