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查询 > 安微社保 > 亳州社保

谯城持续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5月1日起,谯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持续阶段性降低至19%,失业保险继续执行总费率1%,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
  据介绍,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5月1日起,谯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持续阶段性降低至19%,失业保险继续执行总费率1%,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19年4月30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此项政策,区人社局将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做好政策的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加强基金收支管理等,全力为企业减负,稳定就业形势,推动谯城区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