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落实"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进一步织牢社会保障"安全网",观山湖区人社局三举措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
一是"全民参保计划"实现贫困人员社保全覆盖.观山湖区人社局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通过信息录入、比对、查询、集中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现行社保政策作用,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助力参保贫困人员精准脱贫,避免其他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二是支持帮助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全省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协调有关部门对城乡困难人员进行参保资助.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困难群体,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档次,实现应缴尽缴.2017年观山湖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参保补贴126人.
三是全面落实资助贫困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对18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110元;对18周岁及以上的低保对象、"三无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个人缴纳10元,政府补助230元.其中个人每年缴纳10元由民政部门代为缴纳.2017年,观山湖区参加居民医保享受免缴费政策的720人,2018年享受免缴费政策的57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