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程序
(一)享受单位报销时须事先填写好《享受单位医疗照顾人员门诊费明细表》及《享受单位医疗照顾人员住院费明细表》;并携带统一领款凭证及银行无承付托收单、医疗费记帐单和处方底方,到医疗照顾人员管理部办理。
(二)《门诊及住院费明细表》要以人为单位按就诊日期顺序填写:每份记帐单要与相应的处方底方装订一起,并与《明细表》顺序一致,金额相符。
(三)凡住院病人,应附《住院费用结算清单》。住院费用超过5万元者,需经外审病历组核查病历后报销。
(四)享受人员报销转诊费用需附合同医院转诊单。急诊费用报销需附急诊诊断证明书。在单位医务室就诊,只报销药品费。
(五)报销离退休人员就近医疗费用,需持就近医疗证办理。
二、审核时限
(一)医照部在收到合格材料后,7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工作。
(二)需经外审病历组核查的住院费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