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于6月1开始。已在洛阳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于6月20日前申报缴费基数。
据了解,今年统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已获取数字证书(UKey)的参保单位自2020年6月1日起即可登录网址开始申报工作,暂未获取网上申报数字证书(UKey)的参保单位请及时办理网上申报注册手续,进行缴费基数申报。
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险缴费工资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工资通过洛阳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申报。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分别使用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服务平台个人业务通道注册后申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使用“洛阳人社”手机APP软件,注册后申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申报内容包括:申报当月参保单位实有职工人数;参保单位上年度月均职工工资总额;参保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收入(当年新参保职工申报金额为起薪当月全月工资收入);已在洛阳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职工2019年12月发放的退休费(不含取暖费)。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在申报月平均工资收入时,应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项目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具体包括: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等。
另外,申报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0%的部分,则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参保单位无需考虑社平工资高低作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因素,在申报工作完成后,河南省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对个人缴费基数封顶保底并生成单位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使用时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