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回复网友时表示,所有单位(包括已参加及未参加2020年度缴费基数申报的单位)7月份所有的缴费基数暂不做调整,仍按原基数执行。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因受疫情影响已办理阶段性缓缴的企业,自2020年7月1日起恢复正常缴存,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应及时汇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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