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以“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理念,涵盖了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自负医疗费补助互助保障、重大疾病和住院生活补助互助保障、女职工特殊疾病补助互助保障三项内容,在一个互助周期内,最高补助金可达65200元。多年来,在职职工医疗互助被职工视为“第二医保”,在保障职工正常生活,促进企业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和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具体来说,2021年度的医疗互助申请需要基层工会在今年12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参加互助的团体申请表人员名册和社保结算单上传至智慧工会管理平台,并完成互助金交纳工作;同时,基层工会应将参加在职职工医疗互助的职工录入智慧工会实名制数据库,以便参保人员通过“杭工e家”App或杭州工会网上服务大厅自行申请补助;此外,今年的发票已改成电子发票,需要各单位在完成互助金交纳后,在5个工作日内登录杭州市智慧工会管理平台申请开具《浙江省医疗互助票据(电子)》(发票抬头名称应与交费单位名称一致),经各服务中心核对并开具票据后,各单位可根据收到的通知短信或邮件指引,到“浙里办App”“浙江政务网”或“浙江财政票据管理平台(http://pjgl.czt.zj.gov.cn)”自行下载打印《浙江省医疗互助专用票据(电子)》。
近年来,《杭州市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正通过扩大救助范围、提高补助金额等举措,不断修正和完善,为那些患大病重症而陷入生活困难的职工撑起了一把“保护伞”。据统计,2020年全市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人员中已有30895人次享受到医疗互助保障金336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