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准考证发放时间准考证在笔试前7天电话通知考生领取,同时准考证发放信息提前7天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宣布。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和口试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四)考试收费根占有关划定,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若因达不到1:3招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对报考者进行退款,其他情况不予退款,详细退款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1、《咸宁市事业单位公然招聘报名表》(附表二)(可网上下载,正反两面打印);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3、与招考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包括本人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岗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实、劳动(聘用)合同、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实材料。有正式工作单位和岗位的应聘职员,需提供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实。
(二)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职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名资格前提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的考生在口试资格审查时取消口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职员只能选择一个部分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需一致。各职位与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原则上按比例减少或取消该职位计划数,由招考部分负责通知考生调整报考职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岗位表要求的工作经历和春秋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1日。
2012年9月25日至27日为各主管部分和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时间。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将不再另行通知,对没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将电话通知考生并退还缴纳的报名费。
报名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咸宁市长安大道286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时间:2012年9月17日至9月23日。
招聘报名:
见附表一:《2012年咸宁市市直事业单位公然招聘工作职员岗位表》。
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前提: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前提的其他社会各类职员。
招聘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