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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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淖尔市财政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巴人社发【2019】80号),从2020年1月1日起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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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9年参保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200元提高到每人300元. 根据近日印发的《2019年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变动,新政策于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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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开始,集中缴费时间为2017年10月23日~12月25日.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缴费参保的,可延长至2018年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城乡居民(含未成年人)医保筹资标准统一为200元/人. 据了解,普通城镇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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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进一步简化小微企业参保登记和缴费程序,明确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优先办理,不得以"五险"捆绑式参保为条件,拒绝小微企业参保. 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制定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小微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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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已经开始,到今年12月底停止. 两类人可参加居民医保一、具备本市常住户籍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未覆盖的城乡居民. 二、不存在本市常住户籍,且在常住户籍地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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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不再区分成年和未成年人,统一确定为每人200元. 为保证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我市参照周边盟市情况,确定2018年城乡居民(包括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筹资标准为每人200元.个人缴费全部缴入市财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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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一次医院,办一张诊疗卡,许多人手里已经积存了很多张不同医院的诊疗卡.以后,这种情况将成为历史.推行第二代社会保障卡以来,我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已涵盖了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六大功能,已实现应用项目63项.近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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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将再次提高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标准.具体标准为: 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实行限额报销,根据生育医疗费住院票据实数,补助标准最高为:顺产(自然分娩)2500元、难产(侧切)3000元、剖腹产4300元. 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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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了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范围、调整标准、执行时间等内容.依据公布的调整办法,调整后我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上调171元. 根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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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巴彦淖尔市个人缴存者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将六类人纳入制度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 六类人包括: 1 城镇个体工商户 《办法》规定:具有巴彦淖尔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年满...
巴彦淖尔社保中心为巴彦淖尔市民提供社保个人信息查询,包括养老、失业、工商、生育和医保卡余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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