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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连云港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2020年我县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60元。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度缴费,每年集中缴费时间为9月1日到12月31日,次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含)内参保缴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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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40元,由原来的510元/人提高到550元/人.其中省市负担比例仍按7:3分级承担,我县年参保人数约64.2万人,地方财政负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县配套约1.06亿元.结合全民参保计划,巩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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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将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作为重要民生工作来抓,通过比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数据库等方式,全面掌握困难群体的详细信息,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兜底保障作用.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惠民利民工程,其中困难群体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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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7日,灌南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政策集中宣传工作落下帷幕,为时10天的集中宣传工作圆满结束,标志着2018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正式开启. 此次集中宣传活动,全局共抽调60名干部职工组成宣传团,划分成24个宣传小组,通过精心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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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从2017年11月起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限为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其中,医疗保险缴费截止2017年12月31日,外出务工人员可延长至2018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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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灌南县人社局积极贯彻落实各级相关文件精神,将失业保险工作与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多举措促扩面、促征缴,不折不扣落实失业保险政策,有效地发挥了失业保险社会保障性功能.截至目前,共征缴失业金1009.26万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26.16%,提前完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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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灌南县人社局了解到,该县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将由原来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提高到1%,并于2017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 据悉,该县为加强生育保险费征缴和基金支出管理,深化生育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基金风险预警防范,保障参保职工生育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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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8月1日起,灌南县职工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1%. 据悉,生育保险与养老、医疗、失业等险种有所不同,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个人无需缴费. 随着二孩时代的全面来临,灌南县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增长势头明显.2016年,生育保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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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灌南县人社局积极谋划就业惠民、创业富民的制度设计和政策驱动,为进一步加强人社政策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4月12日在悦来广场设台布点,现场开展人社政策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本次活动县人社局组织了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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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2017年城乡居保参保缴费推进工作进展顺利,第一季度征缴目标提前完成。 根据灌南县委县政府督查办公室3月8日《灌南督查》第4期——“全县1一2月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推进情况督查通报”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