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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我省跨统筹地区(含省直)调动工作及转移就业,并在转入地参保缴费,其在不同地区缴费时间累计计算.日前,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就业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对失业保险参保人调动工作及转移就业时,失业保险关系及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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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6月1日起,市医保局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退休"和"停保"业务的办理流程进行了调整和简化.5月23日,沈阳市医保局公布了"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停保和退休及居民医疗保险停保业务办理须知".6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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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6月1日起,沈阳市试运行"准新生儿"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与父母社会保障卡捆绑.父母必须是沈阳市参保人员,首选母亲,其次父亲. 这将与社会保障卡捆绑,不用单独制卡,若发生就医行为,用捆绑的社会保障卡可直接就医.新生儿起名后,可办理自己的社会保障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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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和辽宁省人社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7]205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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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6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个双休日便民服务窗口开放日.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高新园区、开发区办事处(网点)全面开放各项业务,为广大单位和职工群众提供与正常工作日"无差别"服务.据统计,上述六个网点两天共接待办事及咨询群众2500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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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印发《关于规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从5月1日起,沈阳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其中个人缴纳的部分,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最高为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60%. 据了解,沈阳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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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2018年度国有破产企业和城镇集体困难企业医疗保险费用于4、5月份收缴,已认定的困难企业退休职工要提前到所属单位或托管中心缴纳每人每年288元医保费用,逾期未缴将停止享受职工医疗保险相关待遇.鞍山市已认定的困难企业及参照困难企业医疗保险管理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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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服务百姓,市社保局在完善原有的一系列便民服务措施基础上,又学习借鉴营口市社保局服务百姓、创造营商环境先进经验,自4月9日起,市社保局大厅业务窗口实行午间服务制度,二楼、四楼、档案、社保服务大厅中午安排专人办理各项养老保险业务,有效地提升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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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失业保险金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机制要求,大连市再次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这是继今年1月将原有失业保险金核算比率提高3%之后,年内第二次调整.据介绍,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每月平均增加70.2元,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每月最高可领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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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起,本市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70%上调至7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其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