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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社保

  •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这是日前记者从泸州市人社局了解到的。   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发...
  •   根据规定:参保职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90日内办理医保关系续保手续并缴费,补缴断保期间的职工医保费可连续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超过90日办理的按新参保的规定享受待遇.参保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90日内参加居民医保并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从解除劳动关系当月起...
  •   泸州市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18年9月20日开始个人缴费,缴费标准第一档为220元/人.年,第二档为400元/人.年,缴费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2月29日.  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通过关注"智慧泸州医保"微信公众...
  •   四川省个体参保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100%,缴费比例为20%.四川省统计局公布201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631元.  据悉,泸州市2018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缴费标准...
  •   近日,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通知,对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作出新的规定,以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的这份《关于规范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规定,职...
  •   从2017年10月1日起,泸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提高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966元/月提高到1104元/月.  据悉,此次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由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调整为80%,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966元/月提高到1104元/月,每月...
  •   市政府八届27次常务会上,通过了《泸州市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对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的条件作了进一步明确.  这个《办法》指出,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职工在市级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自然分娩即顺产生...
  •   近日泸州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37号)精神,及时对全市2016年12月31日前已经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的待遇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涉及三...
  •   随着四川省统计厅2016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公布,2017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随之确定,按照政策规定,最低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例为40% ,月申报缴费基数2195元,月缴费本金439元,年缴费本金5268元;最高比例为100%...
  •   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泸州行政区域内的按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办法》已于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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