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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社保

  •   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自2020年11月起,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10日前发放上月的失业保险金(遇节假日顺延)。调整过渡期间11月份未领...
  •   为落实好国家关于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汕头市医疗保障局、汕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我市2020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 ,明确汕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11月14日,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窗口业务已于2019年8月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协华大厦二楼办事窗口不再受理相关业务。  2、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位置指引:可乘12,1...
  •   自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为企业减负.目前,我市失业保险实施的是用人单位0.8%、职工0.2%的单一费率,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根据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申领率等因素,确定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的缴费费率.  近日,市人社局、...
  •   汕头市年度社保费缴费基数调整如下:企业职工当月申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8277元,下限为1154元;当月申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5142元,下限为1714元(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收入低于汕头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次优化职工提取和贷款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开归集扩面,盘活激活住房公积金,有力地推进汕头市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住房消费,为职工购房解决住房问题,改善住房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发挥助推作用。据了解,今年1-9...
  •   从今年1月1日起,汕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从7月起按新标准发放,并将补发1至6月份调整提高的差额部分。  据介绍,我市城乡居保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
  •   18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转发《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的通知,提出广东将在全面实行和完善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基础上,推进按病种、按人头等复合式付费方式,控制医疗服务成本。  推进按病种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  《意见》 ...
  •   市社保局大鹏分局正式挂牌成立,大鹏新区的参保人可就近到大鹏分局办理社保业务,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同时,大鹏分局将作为社保同城通办业务试点。  新成立的市社保局大鹏分局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新北路86号,是市社保局的第十个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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