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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畅通缴存使用通道,我市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中心已试点推行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实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授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办开户缴存的业务办理模式.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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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实施意见》,我省将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约束机制.此外,拓展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较为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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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分阶段推进"互联网+人社"工作,其中在2020年底前要在全省普遍发放社会保障卡,基本实现"一人一卡",并适时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还要全面开通百余项应用目录,真正实现一卡多用途. 社会保障卡在设计之初,就搭载了金融功能,也是一张银行卡.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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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解决参保群众多次往返于银行和社会保险所之间的难题,近日,城区人社局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与交通银行泽州路支行积极进行沟通,交通银行免费为城区人社局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安装POS机及相关网络接入服务系统,极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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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据了解,凡2016年12月31日(含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按月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均在调整范围内. 其中,一级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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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据了解,凡2016年12月31日(含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按月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均在调整范围内. 其中,一级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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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相关部门下发通知,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待遇.这也是自2005年以来,我市连续第十三次提高工伤待遇水平. 具体调整标准为: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95元,二级伤残增加185元,三级伤残增加175元,四级伤残增加165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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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调整省直统筹单位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一级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95元,二级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85元. 本次调整范围为:去年底前省直统筹单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按月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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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调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政策的通知》,其中对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办理相关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作出新的调整,新政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前,我市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公积金的相关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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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孕期、合并症并发症、失业人员生育、退休人员生育等四类医疗费用将由生育保险报销. 这四类医疗费用具体是,孕期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因习惯性流产、先兆流产、先兆早产和妊娠晚期出血保胎、宫外孕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合并症并发症医疗费用:参保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