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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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沭阳县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精神,稳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富民 33 条"意见,根据省、市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统一安排,对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最低标准进行提标,由每人每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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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2月30日. 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23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未取得居住证的外市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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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广大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稳岗位"的积极作用,增强失业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昨日,记者从宿迁市人社局获悉,宿迁市今年再次对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标准进行了调整,失业金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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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有所调整,且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养老金计发基数等首次和企业职工同步调整. 根据调整方案,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上限调整为18171元,下限为2750元.执行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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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确保我县参保单位和个人按时足额缴费,保障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县人社局根据宿迁市《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及时调整我县参保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此次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养老金计发基数等首次和企业职工同步调整.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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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宿迁市人社局了解到,本月起,宿迁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将停止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全部改由市社保中心统一发放。 社会化发放的对象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退休人员(不含离休人员)。根据《宿迁市市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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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返乡务工人员社保转移接续提供方便,人社局自2012年11月起开设专门窗口,专门办理返乡务工人员参保登记和社保转移接续相关手续,为返乡务工人员办理社保开辟了绿色通道。返乡务工人员只需提供相关身份证件,就可现场办结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社保转移接续也在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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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地税局对一家企业欠缴社保费提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庭组织听证后,依法实施了执行手续。这是今年该局对欠缴社保费单位采取的最严厉措施。宿迁市地税局税政一处处长张飞虎表示:“随着征管改革的深入推进、地税部门职能的转变,将更加重视社保费的征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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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宿城区将失业保险费率从2%下降到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缴费比例为0.5%。执行时间从2016年1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本次降低费率,可为全区企业年减负400万元以上。此次降费是该区自2013年以来的第二次降低失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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