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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并人社发[2018] 39号)文件要求,从2018年5月1日起,我县城镇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依次调整为每人每月1360元,每人每月补差230元. 为使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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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太原市万柏林区居民养老管理服务中心发出通知,万柏林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次提高,由原来每人每月1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78元,每人每月增加了23元.这是继今年1月之后,万柏林区第二次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这个最新标准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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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住房公积金手机APP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转入业务通道,缴存职工无需奔波,即可自助申请办理. 缴存职工因跨设区城市工作调动或者再就业,且已在该中心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需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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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谐园路5号的省社保业务经办服务大厅正式启用,今后参保人员办理业务将更加便捷. 省社保业务经办服务大厅为上下两层,总面积为3500多平方米,共设57个经办窗口,可同时容纳500人经办业务.所有窗口统一配备设施设备,整齐划一.每个经办柜台安装了服务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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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使用需求,畅通缴存使用通道,我市支持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中心已试点推行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实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申请缴存,授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办开户缴存的业务办理模式.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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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解决参保群众多次往返于银行和社会保险所之间的难题,近日,城区人社局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与交通银行泽州路支行积极进行沟通,交通银行免费为城区人社局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安装POS机及相关网络接入服务系统,极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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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据了解,凡2016年12月31日(含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按月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均在调整范围内. 其中,一级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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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据了解,凡2016年12月31日(含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按月领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均在调整范围内. 其中,一级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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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调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政策的通知》,其中对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办理相关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作出新的调整,新政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前,我市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公积金的相关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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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孕期、合并症并发症、失业人员生育、退休人员生育等四类医疗费用将由生育保险报销. 这四类医疗费用具体是,孕期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因习惯性流产、先兆流产、先兆早产和妊娠晚期出血保胎、宫外孕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合并症并发症医疗费用:参保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