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已经上调,相关参保人员生娃将可拿到更多津贴了.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生育保险政策,提高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政策的指导意见》,同时结合本市生育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39 元/日调整为76 元/日,而生育保险基金费率仍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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