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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广西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

  广西将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区财政厅、区卫生健康委、广西税务局联合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今年12月底前完成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各项工作,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 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
  按照市级统筹的原则,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及管理资源,强化基金共济能力,提升管理综合效能,降低管理运行成本,建立适应广西经济发展水平的两项保险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