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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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取消了部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这是市人社部门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在对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认真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的新举措. 企业参保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取消以下申报材料:身份证(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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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放管服"工作要求,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和材料,在对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认真梳理的基础上,近日,济宁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取消了部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 企业参保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取消以下申报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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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邹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该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统一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此次费率调整,是依据济宁市相关通知作出的上调.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无须缴费. 此次调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是适应国家计划生育二孩政策实施...
济宁生育保险为生活在济宁的女职工提供生育保险保障,均衡生育费用负担,随时关注济宁生育保险新政策,对生育保险费率适时进行调整,保障济宁生育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