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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对外发布,为方便群众办理报销业务,该市推出生育保险业务"下沉"经办新举措--本月起,市医保中心(筹)业务经办大厅、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济阳区、高新区、南山管委会等10个医保经办机构均可受理生育保险业务.上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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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针对生育待遇全城通办、社保卡全市通刷、取消市内转院手续等问题推出一系列为民服务举措. 市医保局通过改造升级医保信息系统,将市本级与独立统筹的各区县认定的定点药店变"分散"为"集中",实现全市"互认"、"互刷",我市参保职工可在全市近2000家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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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1月1日开始,市人社局就在岛城部分参保单位内推行了生育津贴单位"网上申报",经过两个月的试点工作,生育津贴"全程网办"运行平稳后,从明年1月1日起,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申领,将正式实现网上申报,而青岛也成为全省首个实现职工生育津贴办理"零跑腿"的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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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取消了部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这是市人社部门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在对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认真梳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的新举措. 企业参保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取消以下申报材料:身份证(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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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放管服"工作要求,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和材料,在对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认真梳理的基础上,近日,济宁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取消了部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材料. 企业参保女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取消以下申报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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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影响,我市自2018年1月起,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现行缴费工资总额的0.5%恢复至1%. 据悉,近年来,我市享受生育保险人数明显增加,造成生育保险基金收不抵支.为确保我市生育保险制度稳健运行,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我市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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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邹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该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统一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此次费率调整,是依据济宁市相关通知作出的上调.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无须缴费. 此次调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是适应国家计划生育二孩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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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流程,提升生育保险经办质量和效率,市直生育保险待遇试行网上申报. 据悉,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可登录临沂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录入需要申报生育待遇的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成功经社会保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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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起,对青岛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进行阶段性调整. 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费率适当下调.目前,青岛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的费率为缴费基数的9%,从2018年1月起下调0.2个百分点,调整为8.8%.个人缴费费率不变,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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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日前下发通知,明确自2017年12月起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生育保险待遇.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参保职工,已办理社保卡的,生育保险待遇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已办理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职工应尽快领取;未办理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激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