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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生育保险

  •   山东省邹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对该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进行调整,统一调整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此次费率调整,是依据济宁市相关通知作出的上调.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个人无须缴费.  此次调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是适应国家计划生育二孩政策实施...

邹城生育保险为生活在邹城的女职工提供生育保险保障,均衡生育费用负担,随时关注邹城生育保险新政策,对生育保险费率适时进行调整,保障邹城生育女性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