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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推进就业参保 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监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相关规定,规范苏州大市范围内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重新就业后续业务,我市于9月9日上午召开在领失业金人员跨统筹区域就业参保比对工作专题会议。全市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管主任、业务科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陈健主持。
  会上,失业保险科科长刘军通报了就业参保比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园区市区间的经验做法,同时就全市范围推进此项工作提出了方案:一是明确工作前提,确定责任人,统一比对规则,各地着手开发比对系统;二是明确比对流程,名单及时上报和反馈;三是各地按照规定及时停发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待遇;四是确定停发失业金人员再次失业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相关业务规则。各地经办机构对各项工作方案均表示认可,并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以上方案积极落实。
  在此基础上,陈主任强调加强就业参保比对工作的重要性,并要求各市、区经办机构抓紧时间落实。同时,还就目前我市稳岗补贴开展情况、失业保险数据质量等提了相关要求。
  最后,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俞晓峰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失业保险经办风险点控制;二是在经办职责范围内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三是更加重视经办工作数据质量,加强逻辑验证,查原因,找对策,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