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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年底前发放完毕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等四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更好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经请示人社部同意,近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据了解,符合申请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企业包括:生产经营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201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指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上报材料,经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联合认定,确定补贴数额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程序将稳岗补贴发放到位。稳岗补贴的支出项目及用途按照吉人社联字﹝2014﹞48号文件规定执行。
  此次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是国家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过程中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对于化解产能过剩、推进国企改革攻坚、稳定职工队伍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预计2016年稳岗补贴发放工作将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
  据了解,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稳岗补贴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50%的比例为企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