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再次对失业保险费率进行阶段性下调,从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由原来的1%降为0.5%,个人费率仍按0.5%执行.
本次降费是自2015年1月起兰溪市第三次下调失业保险费率.虽然失业保险征缴收入连年下降,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不会降低,失业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不会受影响.单位费率连续三年下降主要是为企业减轻负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经测算,此次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兰溪市共有3856家参保单位受益,预计为企业减轻负担0.4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