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从今年7月1日起,市区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806元/月提高至832元/月,最高标准由1770元/月提高至1890元/月.此次调整将惠及市区2400名失业人员,于8月中旬发放到位.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1.3倍进行相应调整,最高标准不超过最低工资,目前南通市区城市低保月度标准已经提高到640元,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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