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之前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50%计算,作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年限. 简单地说,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后,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比原来增加了费率为0.5%的失业保险费,但失业后将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待遇也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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