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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上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县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武政发〔2017〕114号)及《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武政发〔2013〕77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12月1日起,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上调为1660元,失业保险金按我县最低月工资标准的75%计算,即从今年12月份起,我县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原先的每人每月1147.5元上调至每人每月1245元.此次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调整,将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的作用,使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