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1月广西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档由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70%调整为80%之后,从2月1日开始将再次提高,达到每月1344元.
据了解,根据《关于提高广西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规定,广西实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调整机制,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执行.由于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从2018年2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将提高到每月1680元.据此计算,广西失业保险金最低档将随之提高至每月1344元,最高档达到每月1663.2元.
在今年经过两连调之后,广西失业保险金最低档已经从2017年12月的980元/月提高到了1344元/月,增加了364元,增幅达37.14%.执行新的标准后,广西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能力将得到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