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将进行调整.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精神,目前,贵州省和黔东南州相关部门按照人社部和财政部文件精神印发相应通知.《通知》规定失业保险金计算标准从2018年3月1日起统一由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调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据悉,现行一类地区每人每月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调整后每人每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44元.
《通知》还规定, 2019年将根据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到2020年计算标准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上调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
调整过后,更加有利于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共享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成果,进一步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