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10月1日起,周口市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1256元/月调整为1360元/月,这意味着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将比原来每月多领104元.
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南省人民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10月1日起实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周口市最低工资标准也作出了相应调整.依据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的要求,周口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也作出相应调整,由原来的1256元/月统一调整为136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