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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调整后失业保险金补发到位

  按照自治区要求,乌鲁木齐市失业保险金从每月899元提高到1055元,目前已经调整补发落实到位,共计发放失业保险金3500万元,累计惠及参保群众2.5万余人.
  前不久,自治区上调了失业保险金标准,新的标准追溯至1月1日起执行.截至12月10日,乌鲁木齐市对前11个月的差额予以了补发,完成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发放工作.
  失业保险金标准依据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按比例计算.今年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在第1个月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领取,期限在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的按80%领取.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后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标准,按照第1至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发.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今年起,乌鲁木齐市不含"三险一金"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41元.依据这个标准,乌鲁木齐市参保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在第1至第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99元提高到1055元;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在第13至第24个月的,由843元提高到993元.
  调整后,乌鲁木齐市共计发放失业保险金3500万元,累计惠及参保群众25499人.其中,调整补发人员1486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