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文件精神,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扩大就业,我市从今年5月起继续执行"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政策.
自2013年8月至2018年底失业保险降低缴费费率,全市共为企业减负9.48亿元.其中,2013年至2015年为企业减负1.5亿元,2016年为企业减负1.76亿元,2017年为企业减负2.97亿元,2018年为企业减负3.25亿元.预计2019年为企业减负3.41亿元.
在延续降费率政策的同时,我市积极开展失业保险"护航行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维护就业局势总体稳定,针对符合标准的企业返还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从2016年起至2018年底,全市已累计返还企业5427次,金额达1.85亿元,受惠职工60.82万人次,有力减轻了企业负担.
据市人社局相关人员介绍,我市现行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为1%,其中企业0.5%、个人0.5%.如果这一年企业可以足额缴纳失业保险,来年则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相当于企业的0.5%全部由国家承担.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运行成本,对促进经济发展、稳定就业岗位起到了重要作用.而职工所享受的待遇却逐年提高,相当于增加了当期月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