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内的10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通知》,明确规定扩大中小微型企业失业保险待遇,实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紧急返岗,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同时,对失业保险经办流程、部门联动、基金调整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明确指出,稳定回报政策对中小微型企业的好处将进一步扩大。2020年,广西中小微型企业参保下岗率不高于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且下岗率不超过20%的企业可享受失业保险稳定返岗政策。工作保障的返还标准为:2019年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通知明确表示,将实施失业保险,以支持企业紧急返回。生产经营面临暂时困难的参保企业,坚持不下岗或减员的,可享受失业保险紧急退保政策。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3个月实际缴纳的月平均社会保险费(不含历年逾期欠费和滞纳金)。上述两项政策将实施到2020年12月31日。此外,同一企业在同一年度只能享受上述两项政策中的一项。